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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勐海縣通報了6起侵害群眾利益典型案件。
  ●勐海縣發展改革和工業信息化局節能股原股長童柏,因玩忽職守,造成國家下撥的50萬元非公有制企業項目發展專項資金流失,被開除黨籍。
  ●勐海縣財政局企業股原股長劉建雲,因玩忽職守,造成國家50萬元項目資金被詐騙,被開除黨籍、行政降級。
  ●勐海縣格朗和鄉帕真村委會原主任黃小龍和帕真村委會水河新寨小組長朗六,違規轉包國有林地,致使該地塊113.9畝國有林木被違規砍伐,黃小龍、朗六被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勐海縣打洛鎮打洛村委會曼打火村民小組原會計、老年協會原理事玉的,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村小組集體資金和村小組老年協會資金共13.5322萬元,玉的被開除黨籍處分,並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勐海縣布朗山鄉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原主任岩帕溫利用職務之便,索取和收受42戶農戶農村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款及申報農村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共計9.36萬元的好處費,被勐海縣紀委立案查處。
  ●勐海縣勐混鎮城子村委會城子十小組組長岩嫩、會計岩拉,在對村集體土地和門面出租過程中,收受12萬元好處費,被縣紀委立案查處。
  記者 宋金艷 春城晚報  (原標題:雲南勐海縣通報6起侵害群眾利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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